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确保我校艺术类专业生源质量,根据四川省关于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有关艺术类专业加试的总体要求,特制订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艺术类专业加试工作方案。我校2020年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设计、舞蹈表演、音乐表演、音乐学、摄影摄像技术、环境设计专业招生专业面试加试及录取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统筹管理、综合评价、择优选才的原则,规范程序,保证专业加试工作科学有序进行。
2、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为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1、设立学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学校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及负责成教工作人员组成。
其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加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指导;审定招考工作方案;确定专业课加试科目和入围成绩线;研究和处理加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继续教育学院
其主要职责:负责加试工作的总体协调和与上级机关联系;拟定专业加试工作方案并提交领导小组审批;负责命题教师、评卷(评审)教师的推荐;负责本专业加试场地协调;负责本专业课的命题;负责制定评分标准。负责汇总考试成绩,并将考试结果提交领导小组审定,上交省招考办;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和考生号编排;接受考生咨询等其它任务。
三、工作流程
继续教育学院依据考生报名数据库,安排考务人员,分配、布置考场。
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考场,携带考试相关用具参加考试。评委依据《评分标准》打分,在打分单签字后上交给考场内负责成教工作人员。
考试结束后由成教工作人员负责整理成绩并封存,按规定时间上交省教育考试院。
四、加试专业及科目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加试指定作品朗诵。
2、播音与主持专业加试指定作品朗诵。
3、艺术设计专业加试素描。
4、舞蹈表演专业加试基本功测试。
5、艺术设计学专业加试素描。
6、音乐表演专业加试指定作品演唱。
7、音乐学专业加试现场演唱。
8、美术学专业加试素描。
9、摄影摄像技术加试摄影作品分析。
10、环境设计加试现场创作设计。
五、命题原则与成绩认定
1、专业加试是选拔性考试,试题应能测试出考生是否具备入学的基本条件。我校艺术类各专业试题均采取现场面试。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试题应避免出现尚有争议的问题,并不得有政治性的错误。
2、成绩认定:评委数量为3人.
成绩统计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具体负责。
六、加试时间、地点
2、加试地点:四川文化艺术学院E栋教学楼。
地址:四川绵阳市经开区机场东路83号.
乘车路线:48路、75路、79路到四川文化艺术学院站。
七、加试成绩的使用
根据省招考办的要求,艺术类在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专业课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投档比例为1:1(生源不足的按实际上线人数投档)。
八、工作纪律
1、参加加试的工作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招生考试政策和纪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要推荐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部分专业可放宽到讲师三年以上);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分工作;当年无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加试;未在外办辅导班和未给辅导班讲课的教师担任命题教师和评委教师。
3、存在以下行为之一者,学校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报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试题知情人员向外界泄露试题内容的;
(2)在加试中参与、伙同他人作弊或给作弊者提供方便条件的;
(3)在阅卷中通过各种手段为考生作弊赢得虚假成绩的;
(4)因严重失职造成试卷失密、被盗、严重损毁或直接影响加试工作顺利进行的;
(5)有其它严重妨碍加试工作的行为。
九、附则
本细则在实施过程中,若与上级部门下达的新的规定相悖时,执行上级部门的规定。
本细则由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202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