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上半年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4 出自:职业教育学院-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浏览次数:17033

各教学点、社会考生:

2021年上半年成教本科毕业生(包括成人、自考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已经开始,为使申请工作顺利开展,请认真学习领会并仔细落实。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我校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各项工作。若上级主管部门有新的要求,学校将及时通知到各教学点,并按照新要求进行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学位申请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一)成教本科毕业生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两年内提出授位申请,学院每年学士学位申请为3月和9月进行,即本次只受理在2018年12月及12月以后毕业的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

(二)外语考试时间应为成教本科生取得学籍或考籍之后至申请学位之前。

(三)成教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四)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

(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六)成教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1.在读期间严重违反学术诚信的或触犯刑法受到处罚的。

2.超过申请学士学位规定年限的。

3.申请学士学位未获通过再次申请者。

4.学位授予单位规定不能申请学士学位的。

(七)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川学位办〔2019〕11号),《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川文艺〔2020〕109号)文件规定,成教本科毕业生可通过以下方式之一获取成绩:

(1)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3)三级笔试及以上考试成绩合格;

(2)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举办的全国统考,《英语(二)》成绩60分及以上;

(3)参加我校组织的具有同等水平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由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实施)。

本学期申请学士学位的同学将在5月统一参加我校组织的具有同等水平的学位外语考试。

二、申请学士学位方式

学位申请需使用我校学位申请表和信息确认单,具体使用说明详见附件二。打印并填写完毕、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盖章后将学位申请表、信息确认单和其他证明材料一并上交。

三、申请学士学位档案袋材料

(一)《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份。

(二)《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成人本科学生学士学位申请信息确认单》。学位信息是学位申请、审核、证书打印、信息上报和学位认证的唯一重要依据,请申请人高度重视并为信息正确性负责,务必学生本人确认签字。

(三)《学术诚信承诺书》复印件一份。

(四)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五)与毕业证书同版的两寸蓝底彩色照片三张。一张粘贴申请表,另两张在照片背面务必写上姓名、专业,出生年月,油墨晾干后装进申请学士学位档案袋。

(六)自学考试毕业生需提交学籍表复印件一份。

(七)学位外语证明材料:

1.学位外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四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使用自学考试大学英语(二)统考课程考试成绩申请学位的,成绩必须网上可查,并提供成绩单原件。

4.用四、六级成绩申请学位的毕业生须提交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成绩单原件与复印件一份;若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无法查询到考试成绩的,须自行在中国教育考试网补办成绩证明书,并由中国教育考试网将成绩证明原件直接邮寄至我院。(网址:http://chaxun.neea.edu.cn/examcenter/main.jsp)。成绩证明书邮寄接收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

5.未颁发学位外语合格证书的,可上报成绩查询网站截图。

 四、注意事项

(一)预计本次学位证书发放时间:2021年6月

(二)截止收材料时间:2021年5月20日(材料到达时间),逾期不予受理,后果由教学点和学生本人自负。

(三)请各教学点及时通知并组织成教本科毕业生按时将各类材料收集上报,逾期不予受理。各教学点务必严格审查学生学士学位所有申请材料及申请资格,确保所报材料真实,杜绝弄虚作假。

(四)对将要参加2020年下半年成教学位外语考试或我校承认的其它具有同等水平的外语考试,且为最后一次申请学位机会的学生。若其它条件均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为不影响其学士学位申请,可以先单独报送其它材料,待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后再补充合格证明材料。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材料必须在我校此次学位申请截止时间之前提供,逾期无效。

(五)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予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规定, 从2022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程序应与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相同。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应是本单位已获得学士学位授权并正在开展全日制本科生培养的专业。”。

2022年1月1前,所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位工作仍按《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通知》(川文艺[2020]109号)执行。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尽早做好计划安排。政策如有调整,以新的规定执行。

五、 材料邮寄地址

收件人:敬佳著         电话:13778101343    邮编:621000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机场东路83号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特此通知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1 年 3月 4日



附表一: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doc

附件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信息确认签字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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