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四川省职业绵阳市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十二个文件

发布日期:2019-06-14 出自:职业教育学院-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浏览次数:4077

认真组织学习四川省绵阳市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十二个文件

2019年6月8日至6月12日川文艺继续教育学院范高林院长、张胜蓉、陈淑娟副院长为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标准的认识和管理,组织继续教育学院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四川省绵阳市职业技能标准鉴定12个文件:

1_20190614095946.JPG

2_20190614100121.JPG

1、要严格执行四川省绵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严格执行新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人社职鉴〔20191号)文件;

认真学习并熟悉新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按新标准做好资格申报、数据上报、资格初审;

落实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收费文件,严格收费管理,不得降低、提高收费标准。

2、根据新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调整相应职业(工种)的设施设备和考场设置,相同的职业(工种)开展鉴定,要统一标准,统一考务,统一思想,统一服务,杜绝恶性竞争。

3、严格执行绵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在线考务管理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绵人社职鉴〔2015〕1号)文件;

认真做好考务管理组织实施工作,严格考务管理,考场组织管理,考务实施方案,考评员轮换制度,悬挂的横幅、张贴考场分布、考场安排、鉴定职业(工种)等示意图和考生须知;

加强工作人员管理,认真核对考生证件,引导有序入场,认真召开好三个鉴定会议,鉴定资料分类归档备查;

督导人员、考评人员实行轮换和动态管理。质量督导员在同一鉴定站连续从事督导工作不能超过三次。考评人员每次轮换不少于三分之一,在同一鉴定站连续考评不能超过三次;

中心可对鉴定站派遣的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4、严格执行绵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绵阳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绵人社职鉴〔2015〕6号)文件,考评员要熟悉当场次所鉴定职业(工种)新的职业标准、项目、内容、要求及评分标准等。加强考评人员的管理,督促其认真履行考评职责,考评不弄虚作假;

当场次考评结束,鉴定站将考评人员履职情况向中心如实反馈。

5、严格执行绵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绵阳市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绵阳人社职鉴〔2015〕5号)文件;

质量督导人员要认真履行鉴定活动现场督考,对鉴定站鉴定资质、鉴定公告、考生资格、鉴定收费、试卷保密管理、鉴定场所设置和考务人员配备比例情况进行检查或复核;

对考场考评员(监考员)的配备情况(包括资格、数量等)和实行回避制度进行监督,对考评员(监考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对鉴定使用试题试卷是否规范进行监督,对鉴定过程监督,对各类鉴定记录填写情况进行复核;对理论知识试卷阅卷质量、操作技能考核评定质量进行监督;执行督导人员轮换制度;

当场次督导结束,鉴定站将督导人员履职情况向中心如实反馈;

 

6、严格执行绵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绵人社职鉴〔2017〕2号)文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政策熟悉、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爱岗敬业的考务管理人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阅卷专家、考评专家队伍;

鉴定站要不断提高考务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不断提升考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7、严格执行绵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绵人社职鉴〔2018〕4号)文件认真梳理主管部门、鉴定站、培训机构、企业的职责。

8、严格执行绵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绵阳市职业技能鉴定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绵人社职鉴〔2015〕3号)文件,鉴定站要加强鉴定对象、鉴定工作人员管理,加大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力度,加大替考、作弊处理力度;

加大对鉴定工作人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鉴定站违反鉴定管理规定和工作纪律、扰乱鉴定秩序和影响鉴定公平公正行为的处理力度。

9、严格执行四川省绵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务流程管理的通知》(川人社职鉴〔2019〕12号)文件,不按规定时间完成相应考务工作,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计划考试。

10、要明确监考人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巡视人员、鉴定站工作人员、职业培训学校工作人员、培训老师等等在鉴定现场的职责,规范好各自行为。

11、严格执行绵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专项整顿的通知》(绵人社职鉴〔2018〕10号)要认真总结,重点是查找问题和差距,采取的措施和计划,实实在在提升鉴定质量,共同抵制影响鉴定质量的“假、乱、低”现象;

优化工作环节,让服务对象少跑路、不跑路、好办事、办成事;

鉴定站不擅自增减工作环节、不跳越工作步骤,严格打表,规范流程。

12、中心随机巡考鉴定,凡是发现鉴定现场出现管理混乱、设施设备不能满足要求、私自更改考试时间、替考、实操考核作弊、降低考核难度、减少考核内容等严重危害鉴定质量的,取消当场鉴定,鉴定站做书面检讨,停止鉴定工作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开展鉴定相关业务。

 川文艺继续教育学院范高林院长、张胜蓉、陈淑娟副院长组织继续教育学院全体职工进行了半天学习讨论及总结。

2_20190614102939.JPG

我们将按鉴定中心文件精神,深度认识、高度重视、加强管理、规范行为,严格执行、达到要求,完成任务。                   

上一篇:2019年度第12期四川省乡村学校少年宫辅导员骨干培训班在我校开班 下一篇:2019年绵阳市基层妇联执委暨巾帼宣讲骨干培训班 开幕式在我校梓潼校区召开